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及其启示
2016-06-21陈民恳何建莹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8期
■陈民恳 何建莹/文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及其启示
■陈民恳 何建莹/文

今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攻坚之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改委加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提供工作保障,着力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能力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目前,欧盟、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澳大利亚、韩国以及日本东京、美国加利福尼亚及东北部诸州、加拿大魁北克省以及我国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等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其中,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全球最大,最有影响力,制度也相对完备。借鉴欧盟的经验和做法,对浙江宁波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节能减碳,推动绿色转型,打造美丽宁波具有重要意义。
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概述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简称EU-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参与的排放交易体系,也是欧盟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确立的二氧化碳减少排放的目标而于2005年建立的气候政策体系。目前,EU-ETS覆盖1.2万多座电站、工厂及其他工业设施,占欧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一半左右,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
(一)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原理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核心原理是“排放上限和排放配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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