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指数保险费率厘定方法探究
——以水稻干旱指数保险为例
2016-06-17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上海保险 2016年4期
邵 杰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天气指数保险费率厘定方法探究
——以水稻干旱指数保险为例
邵杰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一、引言
我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保证粮食安全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然而,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低,缺乏应对天气灾害的风险管理工具,制约着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近年来农业保险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地域相关性带来的协同风险、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农业地区交通、通信不便和法律资源缺失所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孙午涵,2013)使得农业保险在实际中的效果不甚理想。
上世纪九十年代,天气指数保险在欧美国家应运而生,天气指数保险的出现为农户资产风险管理提供了新路径。与本文相关的文献主要针对天气指数设计和保险费率厘定方法两个方面。
气象学上对于干旱的衡量指标较多,主要有综合水分盈亏指标的帕默尔干旱指数和仅考虑降水量这一单因素指标的标准化降水指数等(王芝兰等,2013)。上述两种干旱指数更多地还是从农业气象学的角度进行讨论,相对来说计算仍有一定的难度,在天气指数保险实务中,更多地是将累积降水量或者累计干旱天数作为指数。如杨太明等(2013)引入了0-1变量,将累积干旱天数作为指数。而陈权(2013)和孙朋(2012)则采用Alieva Ghiulnara等(2009)逐步修订的方法,将产量或减产量划分为各个影响因素下的产量或减产量,再逐步剔除非气候因素产量或减产量,得到单纯的气候产量或相应的减产量/率,再建立减产量与缺水量的相关关系,运用时间序列模型或者逐步回归的方法建立参数模型,选取中间参数或者变量记为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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