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机制研究
——基于安徽省的实践
2016-06-16陈莉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运行机制
陈 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公共管理系,安徽 合肥 2300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机制研究
——基于安徽省的实践
陈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公共管理系,安徽 合肥 230031)
[摘要]近年来,安徽省各地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而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键因素。对于安徽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机制的研究,分析其实现途径及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加深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完善其实现路径。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实践模式;制度标准
最早的对协商民主的定量表达是由美国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提出的,他把协商民主定义为通过协商与共识实现“审慎的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共十八大首创的。从《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除了具备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协商民主的特殊规定性,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做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1]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共把西方关于协商民主的制度文明与我国已有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种结合本身就体现了中共在国家治理上的开放和开明。如果我们对西方国家各种运作成熟的民主制度安排进行深入探究,不难发现,任何一个国家对其民主制度及其实现路径的设计都是根据该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国情进行的具体选择,即使是在同一片价值土壤,开出的“民主之花”也是多姿多彩、形态各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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