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员工“乐业”之定力
2016-06-16陈奎山汪明元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技能
陈奎山+汪明元
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员工本来想干好八小时内的手中工作,搞出点名堂来,不愿当个混混,更不愿让人瞧不起。但这其中有不少是由于其所做的事与其自身的个人爱好及所学专业对不上号,甚至风马牛不相及,而使工作的热情大减,甚至消极对待,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这就更加谈不上有什么乐业精神了。
如果一个人不敬重自己的职业,从理性方面说,是亵渎职业之神圣;就事实而言,一定会把事情搞得很糟,结果当然是害人害己。
但是员工对职业的不敬,原因是多方面的。心理学家的一项研究表明,就员工的敬业精神而言,员工喜欢做某项工作或某件事情,他的敬业精神就会得到增强,个人潜能就会得到空前性地发挥,而使工作的成功率或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反之,员工不愿做某项工作或者某件事情,他的敬业精神、专注精神、创造精神就会降低,其工作的成功率或效率就会大不如前者,甚至可能给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孔子曾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用到工作上可能也很合适。现代的大量事实和科学研究也表明,只有乐业才能更好地敬业,只有敬业才能更好地做好手中应做的工作或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单位领导除要坚持教育引导员工服从大局和敬业爱岗,以及施之必要的甚至严格的奖惩手段之外,还应当尽可能地根据员工的个人爱好及秉赋和专业特长,安排其岗位工作,做到避其所短,扬其所长,用其所好,从而使员工尽心尽力地做好八小时内的手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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