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早期妊娠药物流产效果观察
2016-06-12刘春兰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6年1期
关键词:剖宫产
方 芳 刘春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计划生育科(100044)
·经验交流·
剖宫产后早期妊娠药物流产效果观察
方芳刘春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计划生育科(100044)
近年来,随着剖宫产率的增加,瘢痕子宫再次妊娠比例也在增加[1]。由于剖宫产后子宫颈口较紧、子宫前壁瘢痕组织薄弱、子宫与周围组织粘连、子宫位置改变等,加大了手术流产的操作难度,临床上常将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腺醇(药物流产)作为终止剖宫产术后早期妊娠的首选方法。但剖宫产子宫切口的瘢痕组织是否会对药物流产效果产生影响,目前仍存在着争议。为此,笔者对剖宫产术后早期妊娠妇女的药物流产结局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2014年1~12月在本院计划生育门诊采用药物终止早期妊娠,且具有完整随访资料的已产妇女732例为研究对象,其中剖宫产351例(剖宫产组),阴道分娩381例(阴道分娩组)。
1.2 研究方法
1.2.1 纳入标准①平素月经规则,经量正常;②年龄18~40岁;③停经≤7周,B超证实为宫内早孕;④产次为1~2次;⑤无使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腺醇禁忌证。
1.2.2 用药方法米非司酮150mg在家中分次口服,米索前列醇0.6mg来医院服用,并留院观察6h。胎囊排出后予以口服促进子宫收缩的中成药。未见孕囊排出者行B超声检查确定孕囊是否排出。
1.2.3 观察项目及判定标准比较两组药物流产结果。对不全流产和完全流产者的孕次、产次、距末次分娩时间及孕周进行比较。①流产失败:用药当天胎囊未排出,B超检查宫腔内有胎囊,24h后再次行B超检查,宫腔内仍有胎囊者,即行负压吸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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