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问题的探究
2016-06-08欧阳玉沛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3期
欧阳玉沛
摘 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内容。目前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还存在着以下问题:财政收入不足,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自治意识淡薄等,使得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的行使得不到充分落实。要解决民族自治地区财政自治权的问题,必须要从增加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收入,加强自治权宣传教育,进行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不足问题。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 ;财政自治权; 财政增收; 民族法制
一、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修正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区拥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客观国情所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民族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他们多集中于祖国的边疆地区和西部地区,拥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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