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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粗三甲苯”谎报案谈船载重大污染危害性货物监管

2016-06-08王晏海上海杨浦海事局上海200082

航海 2016年3期

钱 雁 王晏海(上海杨浦海事局 上海 200082)



从“粗三甲苯”谎报案谈船载重大污染危害性货物监管

钱雁王晏海
(上海杨浦海事局 上海200082)

摘 要:基于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多艘运输“粗三甲苯”船舶谎报货物名称及污染危害性案例,结合调查、取证,分析各方责任,作者从海事工作实践角度,思考船载重大污染危害性货物监管措施。

关键词:“粗三甲苯”船/货申报 污染类别 洗舱水处置

0 引言

2015年10月13日,上海杨浦海事局发现辖区装载“粗三甲苯”的“XX2号”轮上一航次存在:卸货港(广州)谎报危险货物名称及危害性,且在广东汕头水域排放未经预洗的X类物质洗舱水。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三家公司所属6艘船舶也存在类似谎报行为。涉案船舶在装货港(上海港)均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及污染危害性,如“粗三甲苯”/X类,卸货港分别以“二甲苯”/Y类(广州港),“甲苯”/Y类(泰州港)申报,7艘船舶2015年内共涉案39航次。

1 涉案单位及船舶概况

承运人:

(1)扬州XX运贸有限公司——海船一艘(“XX2号”);

(2)浙江XX海运有限公司——海船两艘;

(3)上海XX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海船一艘;

(4)上海XX储运有限公司——内河船三艘;

货主(托运人):江苏XX化工有限公司

2 案件详述

海事执法人员对一艘化学品船“XX 2号”(总吨:1195)开展装卸货作业检查时,发现该轮于2015年8月19日由中国船级社签发的适装证书中包含了所装载货物:“三甲苯(所有异构体)”和“粗三甲苯”—75%的C9(三甲苯(所有异构体)和25%的C10混合物,但该轮《程序与布置手册》中无该货物任何资料。

该轮货物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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