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的效果评估方法
2016-06-05■文/陈晖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11期
■文/陈 晖
汽车召回的效果评估方法
■文/陈 晖
本文基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理论研究和效果评估的现状,从政府监管、企业意识和客户需求三个层面阐述开展汽车召回效果评估的现实意义,立足实际,分别在信息平台的构建、评估模型的设计和监管办法的优化三个环节初步探讨了汽车召回效果评估的方法。

近几年较为热点的汽车事件一定少不了丰田加速踏板门召回事件和大众速腾断轴门召回事件,汽车召回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已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2016年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城市多达40个。尽管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与近些年汽车召回数量的激增没有必然联系,但依然可以预判,随着汽车销量的不断提升,汽车召回的次数和召回涉及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加,汽车召回具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汽车召回次数和数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重要议题是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做好召回效果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召回的落实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缺陷汽车产品安全隐患的消除力度。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效果评估现状
200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九条规定:“主管部门应当对制造商采取的主动召回行动进行监督,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可见,在立法之初,国家质检总局等职能机构已经认识到召回效果评估的必要性,但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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