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中质量评定跨国互认须克服的障碍
2016-06-05王永辉郑丽云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11期
■文/王永辉 郑丽云
“一带一路”建设中质量评定跨国互认须克服的障碍
■文/王永辉 郑丽云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跨国质量评定制度可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联互通,实现经济发展的便利化提供保障与方便。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的制度设计。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强调了相关各国要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其中强调“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一带一路”顶层设计方案正式出炉,意味着这一战略构想步入全面务实的发展新阶段。为实现该战略,构建跨区域的协调保障机制迫在眉睫。这其中,成员国之间的质量评定互认将有效的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有效推动“一带一路”工程建设进度。
质量评定跨国互认的来历
质量评定跨国互认可以理解为在两个或者多个国家之间,相互承认对方有法律效力的质量评定行为,承认对方质量评定证明文书在本国内的具有同等效力,在出口国经过质量评定的产品可以免除在进口国相同类别和等级的质量检验和评定。由此,企业产品经过在本国的一次质量检验和评定之后,就可以视为同样满足了协议国家同等的质量标准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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