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对国企治理结构创新的启示
2016-06-04邹俊徐传谌
理论探索 2016年3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邹俊 徐传谌
〔摘要〕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实践反映了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控制权,而控制权的争夺在现代企业中具有普遍性,这一制度创新也是符合产业组织发展的内在逻辑。因此,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启示创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应该突破国有企业所有制的藩篱;把控制权当作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内核”;国有企业改革要以成为现代公众型公司为目标;发挥企业家精神,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3-0081-06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以下简称“阿里”)以每股92.7美元的开盘价正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从而为阿里的复杂而艰辛的上市之路划上了句号。然而,阿里上市之路一波三折的原因就在于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的公司治理架构引起社会各方面的争议,既有人奉之为“伟大的制度创新”,也有批评者认为其是马云对“权力”热衷的表现。阿里合伙人制度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未获认可,转而投向美国纽交所,在开盘当天截至收盘,阿里股价报收93.89美元,涨幅达38.07%,阿里市值达2314.39亿美元,超越Facebook,成为仅次于谷歌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1 〕从市场的表现来看,虽然纽交所对阿里的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做出了提示,但是市场对阿里以合伙人制度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创新还是给予了承认。从现代企业发展来看,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是一个普遍现象,与所有制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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