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思路创新
2016-06-04储亚萍
理论探索 2016年3期
储亚萍
〔摘要〕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激励下,助残服务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试点领域。从合肥市的实践来看,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未来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创新的可能路径包括: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范围;培育助残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扩大公开招标范围,严格规范购买过程;合理界定购买价格,优化补偿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强化服务监管。
〔关键词〕 购买服务,助残服务,社会组织,购买程序,补偿机制,考核与监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3-0076-05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出,教育、就业、社保、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逐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凡是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合同或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 探索和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2014年4月,财政部、民政部等6个部门颁布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此政策背景下,合肥市近年来不断探索购买助残服务的实践。为进一步了解合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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