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评估的合理性标准研究*
2016-06-01王磊
王 磊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竞争评估的合理性标准研究*
王 磊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竞争评估旨在通过对拟订中(或现行)的法律进行评估,识别、剔除其中妨害竞争的“因子”,并寻求对竞争妨害最小的替代方案。竞争评估兼具对自由竞争秩序事前预防与事后修补的双重功能,对一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为保证竞争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竞争主管机构可以遵循合理性标准展开评估。具体而言,从目的、手段两个维度全面评估限制竞争行为,并以公共利益标准、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判断该行为是否真正具有合理性。
目的;手段;合理性;公共利益;成本—收益分析
一、问题的缘起与意义
尽管一些国家的政府致力于发展市场经济,但削弱竞争的公共政策依然盛行*See James C. Cooper, William E. Kovacic, U.S. Convergence with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orms: Antitrust Law and Public Restraints on Competition, 90 B.U.L. Rev. 1558-1559(2010).。用这句话来描绘当下中国之经济图景再贴切不过。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上存在诸多限制竞争的法律*这里“法律”是广义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它们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沉重羁绊。为此,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接连4次发文,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