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正义思想
2016-05-30杨雨晴
卷宗 2016年4期
关键词:比较
摘 要:我国传统儒家思想包含着丰富的正义观念,仁、义、礼、道、中庸、正名、均富等思想都体现了儒家的正义观,同时这些思想观念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与西方学者罗尔斯的正义观相比较,儒家强调道德主体的自我完善,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色彩,但二者都在某种程度上的主张又有相同,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紧密相连。
关键词:儒家的正义观;罗尔斯的正义观;比较
康德曾说:如果公正和正义沉沦,那么人类就再也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正义对于社会十分重要,如果丧失正义,社会的灾难和伤害就会增多。我国先秦时期儒家学派的正义论和西方罗尔斯的正义论可以说正义学说的代表,这里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分析,理解其中的异同,以推进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建设。
1 儒家学派的正义观
我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仁、义、礼、义、中庸、正名、均富等思想都充分体现了它的正义观,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仁和义中的所体现的正义观。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它饱含儒家的正义观念,体现一种普遍的人道主义情怀。孔子曾说过“仁者,爱人”,要做到爱人就应该遵循“忠恕之道”。 所谓“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忠” 即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忠恕之道的基本思想就是要求人们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和共同性,学会推己及人,这也正是儒家的正义概念的基本内涵。在政治方面的正义观体现为儒家竭力提倡实行的“仁政”,孟子称之为“不忍人之政”,他不仅时时都倡导推行“仁政”,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关于“仁政”的主张,要求君主以仁来实现正义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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