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
2016-05-30史素红解雅虹林景霞
卷宗 2016年4期
史素红 解雅虹 林景霞
摘 要: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胎儿权益受损的情形日趋增多,胎儿在母腹之中便遭受侵害的事例已屡见不鲜,而我国法律却几乎将胎儿权益的保护与救济拒之门外。本文对胎儿权益的保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我国胎儿法律保护制度,充分保护胎儿的民事权益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胎儿;侵权;民法保护
1 胎儿的法律概念
如何在法律上界定胎儿这一概念,在确定胎儿法律地位,探究其权益受保护范围的层面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医学的角度讲,受孕12周开始,四肢明显可见,手足己经分化,才可称为胎儿。在此之前则是受精卵和胚胎期,而不是胎儿。可见医学上把胎儿的发育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受精卵、胚胎期、胎儿期。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有关胎儿概念的明确规定,那么法律上关于胎儿的概念,能否直接移植医学界对于胎儿的概念呢?我认为,在法律上对胎儿概念的界定更应该注重对胎儿将来利益的保护,直接照搬医学意义上胎儿的概念,事实上并不合适。无论是受精期、胚胎期的生命体,还是胎儿期的生命体,都是未出生的生命体,期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它们的利益同样应受到立法者的保护。如果机械地移植医学上胎儿的定义,将受精卵和胚胎期界定在法律要保护的范围以外,则受孕后12周以内的生命体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12周以内的生命体是很容易遭受侵害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