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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称词看《氓》的感情主旨

2016-05-30刘贵霞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6年10期

《卫风·氓》中“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一句是女主人公追忆往事时发出的感叹,是诗中女主人公情感主旨的重要显示处。“耽”,朱熹注本[1]解为“相乐”或“酖”的借字,程俊英注[2]本则当做迷恋解释。“说”,《说文解字》[3]曰:说,释也,从言兑,一曰谈说。朱熹注本言:说,解也。而王力所编《古代汉语》[4]也讲解为“解说”。总之,“说”比较通用的解释是“解脱”,如郭锡良编本《古代汉语》[5]解释为“脱”,程俊英《诗经译注》赞同林羲光《诗经通解》,也将“说”解释为“解脱”或“摆脱”。

前人对“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解释有几种:一是将“说”解为解说,不可说即不可辩脱。这种说法认为在婚姻中男子善于辩解,为自己找借口,而女子则不善于为自己辩解[6]。二是認为“不可说”即不可重新被社会接受。在夫权中心的封建社会,女子贞德极为重要,一旦被弃,将会被社会抛弃,女子之不能全身而“脱”也。朱熹《诗集传》即注“主言妇人无外事,唯以贞信为节,一失其正,其馀无可观尔”,持淫奔说者多赞同此观点。也有学者从此出发,认为这是一首以表达对封建礼教、对夫权控诉为主题的诗歌。三是女子钟情说,钱钟书先生《管锥编》[7]即提出士、女钟情之异,认为女子“不可说”产生的原因是女子在感情中“心乎爱矣,独居深念”。对于第一种说法,通观全诗,诗歌以女主人公的口吻叙述自己与氓的过往和氓婚后种种不义行为,将男子的“二三其德”数落得淋漓尽致,因而从文本来看,女子不善辩之辞难自圆其说。下面谈谈第二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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