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指定辩护律师消极辩护问题研究

2016-05-30袁琴武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措施

袁琴武

摘 要:指定辩护制度防止了控辩不平衡,能够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指定辩护律师消极履行辩护职责,使得该制度所能发挥的作用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鉴于此,应深入挖掘指定辩护律师消极辩护的原因,并寻求促使指定辩护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的对策。

关键词:指定辩护;消极辩护;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181-02

指定辩护制度是刑事辩护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的确立,使得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得到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而盲、聋、哑等特殊犯罪主体未委托辩护律师的,则可通过强制辩护来保障其辩护权。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之中,由于指定辩护律师消极行使辩护职责,辩护效果并不理想。只有找到指定辩护律师消极的原因并寻求解决路径,指定辩护制度的价值才能得以真正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系列权利如辩护权等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一、指定辩护律师消极辩护的原因

(一)指定辩护律师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缺乏保障

缺乏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是指定辩护律师在刑事法律援助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法律援助专业性强的特点,决定了法律援助的服务力量是法律专业人才。我国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工作是法律援助机构的责任,但现阶段我国提供法律援助的主导力量是社会律师。……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措施
猪腹泻病防控措施
治疗猪气喘病的措施
放养鸡疾病防治八措施
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措施探讨
欧盟采取额外措施扶持农业部门
城乡规划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探讨
学困生的转化措施
高中数学解题中构造法的应用措施
20条稳外资措施将出台
减少猪相互打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