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残疾人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2016-05-30刘苏荣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4期
刘苏荣
摘 要:通过对芒市的调查,发现人口较少的民族聚居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较差、就业渠道狭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等等。可见,残疾人作为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其生存现状本来就不乐观,而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生活的残疾人,其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无疑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关键词:人口较少民族;残疾人;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179-02
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是指人口总数在30万以下的28个少数民族,这些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就群体而言,是属于全国人口中最贫困的一部分。我国的人口较少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省份的高山峡谷中,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其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困难,首当其冲的就是贫困问题,另外还存在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残疾人作为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其生存现状本来就不乐观,而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生活的残疾人,其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无疑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为此,课题组到我国德昂族的主要聚居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进行了调研。
一、芒市残疾人权益保护现状
芒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3 90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46%,截至2015年10月,全市共办理第二代《残疾证》8 704人,办证人数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36.4%。芒市始终坚持把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工作的首位,5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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