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孔子删诗问题
2016-05-30李颖姚小鸥
北方论丛 2016年4期
李颖 姚小鸥
[摘要]“孔子删诗”是《诗经》学史上的重大公案。传世文献的重新解读和出土文献的利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文献中的“诗三百”非实指其数,而是极言其多的一个“成语”。《国语》载《商颂》十二篇可证两周之际所存诗篇数目远非今比。一般认为,孔子整理《诗经》在其晚年,然据《孔子世家》,孔子47岁时已开始修订诗书。近年出土文献尤其是“清华简”中《诗经》类文献的公布,促使人们对历史上“逸诗”问题重新考虑。刘向校书时,以“中秘书”三百余篇去重留存今本三十二篇,从方法与数量上皆与孔子删诗相类。
[关键词]孔子删诗;诗经;二重证据法;出土文献;清华简
[中图分类号]1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4-0001-04
“孔子删诗”是《诗经》学史上的重大学术公案,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史记》。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说: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史记》中关于《诗经》系孔子删定的记载,为《汉书·艺文志》所采信。三国时,吴人陆玑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其中叙述“四家诗”源流,言《毛诗》时称:“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由此,“孔子删诗”成为这一学案的经典表述。
首先对“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的,是唐人孔颖达。他在为郑玄《诗谱序》所做的《疏》中指出:“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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