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协调部门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5-30胡那拉孙博
大东方 2016年9期
关键词:对策研究
胡那拉 孙博
摘 要:企业工会兼有管理和协调的职能,本文结合对目前有代表性企业调研,企业工会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重视不够的问题。不少地方的工会领导机关还没有把工会法制建设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本文结合工会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工会法制;法制建设;对策研究
一、工会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总结
工会法制建设没有依托政府相关法律建设体系,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人治的色彩比较浓厚。就修多大型企业而言,工会的职能地位由于缺乏法规制度的保障难以体现,直接造成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的诸多方面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认识工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就大多数企业,还存在着法制建设主体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没有将工会法制建设课题纳人地方人大、政府的法制建设计划和规划之中,以参与主体代替建设主体。在工作成果上,还存在着配套不到位、体系不完整、主体不到位的问题。如程序性、操作性的法规、规章不足,一些权利义务性规定因缺乏这些法律措施难以落实。权责分明是法规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有些规定与执法主体之间的联系不明晰,造成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大打折扣。以法治会、尤其是依法维权方面的典型经验缺乏,业务指导难以到位。在执法队伍上,还存在着素质不高的问题。不少工会干部以法治会、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法制实践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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