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偶然防卫
2016-05-20刘欢
新西部·中旬刊 2016年4期
刘欢
【摘 要】 文章概述了偶然防卫的概念及特点,论证了偶然防卫性质,论述了偶然防卫的分类,对偶然防卫处断提出个人见解:笔者赞成对于偶然防卫的处断应该分情况而定,即按照偶然防卫的不同情况进行区分性处理。
【关键词】 偶然防卫;偶然防卫的处断
一、偶然防卫的概念及特点
1、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故意对他人实施犯罪时,巧遇对方正在进行可以成为正当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客观上制止了他人的不法侵害的情况”。[1]
2、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但行为在客观上发生了防卫效果的情况”。[2]
3、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出于一定的犯罪故意实施其行为,但行为在客观上发生了防卫效果的情形”。[3]
4、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4]
5、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不知道他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而故意对其实施侵害的行为,结果正好制止了不法侵害,并且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5]
6、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故意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巧遇他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其行为客观上制止了他人的不法侵害的情况”。[6]
综上六种观点所述,我国刑法学界虽然对偶然防卫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又是相互重叠交叉的,总结起来就是只要侵害人的不法侵害客观现实存在,主观上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具有现实发生的不法侵害,与此同时侵害人在客观上又阻却了被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从而保护了其他法益,就符合了我国刑法学界对偶然防卫的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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