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决策模式下的房地产政策
2016-05-14郭亮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5期
关键词:房地产
郭亮
[提要] 住房市场化以来,我国房地产政策几经变迁,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透过种种房地产政策,不难发现其中有急剧的逆转,但更多是一种间断性的渐进。本文借助林德布罗姆提出的渐进决策理论,对我国房地产政策进行分析,以探讨渐进决策模式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应用,发现其有效性与不足之处。
关键词:渐进决策;公共政策;房地产;决策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4日
一、公共决策的渐进决策模式
在西方公共决策的理论研究中,理性决策模式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其主要观点是决策者掌握公共决策所要求的一切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而后,“理性决策模式受到了另外两种决策模式的挑战:一是著名行政学家赫伯特·西蒙的‘有限理性决策模式;二是林德布洛姆的‘渐进决策模式”。西蒙的有限理性决策,其主张是由于完全理性的不存在,所作的决策往往只能是满意的决策而非最佳的。西蒙的有限理性决策模式是对传统完全理性模式的改进,并未能打破理性决策模式的框架。
林德布洛姆的渐进决策模式则并不是从理性角度来探讨政治与行政的决策,而是在全面批判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决策模式。所谓渐进决策,“就是指决策者在决策时在既有的合法政策的基础上,采用渐进方式对现行政策加以修改,通过一连串小小的改变,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决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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