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干净的手”原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用
2016-05-14马迅
现代法学 2016年5期
摘要:近年以来,“干净的手”原则在国际法的许多领域都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国际投资仲裁中,也有许多东道国援引该原则作为对有违法行为的投资者仲裁请求的抗辩。针对投资者的违法行为,仲裁庭需要考虑相关投资条约中的合法性要求、该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等因素,最终决定如何处理。虽然“干净的手”原则本身并非国际习惯法或一般法律原则,但是仲裁庭可能援引善意原则、合法性原则、国际公共政策等原则以达到适用该原则之同样目的,而作为投资者一方则可以使用比例原则、禁止反言、举证责任等原则作为该原则的抗辩。在当前国际投资法的框架下,仲裁庭裁决此类案件的分析顺序应该是:违法行为的时间、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仲裁请求提起的依据、相关条约中的合法性要求。
关键词:“干净的手”原则;国际投资仲裁;合法性;善意原则;国际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DF 964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6.05.13
一、“干净的手”原则概述“干净的手”原则(clean hands doctrine),也被称为“不干净的手”原则(unclean hands doctrine)。它是英国衡平法中的一项原则,指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衡平法原则(如善意原则),该当事人即不能在衡平法院寻求衡平法上的救济或者主张衡平法上的辩护理由。对于该原则,衡平法中有一句谚语:“He who seeks equity must come into court with clean hands.”即在衡平法院提起诉讼者须清白无暇[1]。
在国家责任领域,尤其是在外交保护问题上,这一问题近年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是,这一原则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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