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订社会契约,构建准全民公费医疗制度
2016-05-14顾昕
中国经济报告 2016年5期
顾昕
长期以来实行的退休者免缴费政策现在却对医保筹资的公平性、医保给付的可持续性等诸多方面造成阻碍,严重影响着整个医保体系运行的公平与效率。因此,需要建立准全民公费医疗制度,这也是重建福利国家、实现公共财政大转型的重要环节
目前,全民医保的目标已经达成,但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依然存在着诸多结构性问题,导致其运行呈现碎片化的状态。作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柱之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长期以来实行退休者免缴费、享待遇的政策。这是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之初确立的一项游戏规则,后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成为一项法定制度。这一制度设计有其合理的历史考量,但现在却难以为继了。因为其现在却对医保筹资的公平性、医保给付的可持续性、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等诸多方面造成阻碍,严重影响着整个医保体系运行的公平与效率。
退休者免缴费规则:历史遗产与制度设计
1.历史遗留。退休者免医保缴费,是历史的遗产。1998年12月14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予以适当照顾。”这意味着,不论缴费年限长短,参保者退休之后的医疗保障待遇都一样,这显然不公平。于是,部分地区很快就开始设置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之后这一做法在全国推开,并且在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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