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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法律问题研究

2016-05-14徐晓明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徐晓明

摘要:目前向开发区下放权力工作面临新形势。在推进层面上,由地方政府推动为主向国家、省层面联合推动转变;在放权模式上,由市级单一授权模式向省、市、县多元授权模式转变;在放权体例上,由列举式为主向列举式和排除式并行转变;在放权内容上,由经济管理权为主向经济和社会管理权并重转变。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应在遵循合法性、协同性、差异性、耐受性原则下,通过科学确定下放权力类型、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机构设置、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等路径来规范有序推进。

关键词:开发区;行政权力;放权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5-0083-07

当前,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总要求,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对扩大开发区行政管理权限问题进行了探索。但总体而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在权力下放标准、原则、内容等方面不尽统一,规范化程度还不够。实践的失范对加强开发区行政权力下放理论问题提出了现实需求。本文在对目前开发区权力下放实践总体趋势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探讨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应当遵行的基本要求、推进路径等问题。

一、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实践的总体趋势

当前,在我国税收等传统政策优势不断弱化、简政放权趋势加速的宏观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出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态的考虑,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对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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