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2016-05-14马卉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马卉
摘 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据规则。我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过于原则笼统,从而导致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标准,基本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内容,这标志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框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5-0061-03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述
(一)“非法证据”的界定
对于何谓“非法证据”,国内外理论界看法不一,有的主张以单一取证主体不同身份的非法取证行为为标准;有的主张以凡是收集证据不合法的,包括主体方面、程序方法方面、证据来源和种类方面,即认定为非法证据等等。英国《牛津法律词典》对非法证据定义为:“通过某些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中对非法证据的解释是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权限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方法所获得的证据。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界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首先产生于美国。美国在《宪法修正案》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相应规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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