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的逻辑与实践的模式
2016-05-14麻艳丽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麻艳丽
摘 要:在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倍受关注的时代背景下,作为支柱课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最贴近,遇到的教学研究和创新压力更大,本文即从“基础”课教学模式建构角度提出了课堂授课与课外实践机制并重的观点,也符合人才培养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规律。
关键词:理论;教学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5-0265-03
一、“基础”课的内容特点
(一)内容涉及面宽泛
作为思想品德课,“基础”课教材体系几经构建,旨在从知、情、意、行诸方面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素质养成教育。体系的完整仅仅表现出了形式的完善,内涵的逻辑性与适授性才是真谛。从学科渊源上讲,它涵盖了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美学、马克思主义人学、心理学等学科;从德育涵养机制上讲,它遵循个人精神气质构建(理想章节设置首章)、民族精神培育(爱国章节设置)、个体人生观建构、道德品质磨炼、法律意识形成、法律制度掌握这样一个逻辑顺序展开叙述;以责任意识培养为内核,从个人对国家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自我的责任之角度进行内隐式铺设;以新生入学教育为目标指向,具体包括入学适应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仰培育、世界观与人生观教育、道德观、法制观培养等章节内容;以成功人生培育为基点,从在校学生、社会公民、职场人士、家庭成员、合格人才等多种身份角度,提出了对人的不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科教兴国战略、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建设等宏观理论政策为指导思想,从国家人才培养、综合国力提升、中华民族复兴的高度指出了社会主义人才教育的紧迫性和战略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