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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研究

2016-05-14马柏义

科教导刊 2016年6期

马柏义

摘 要 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分为基础性保障权益和拓展性权益。针对新时期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表达信息化、公开化、及时化,要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需要从教工自身、维权组织、权益保障平台等机制着手。

关键词 权益 网络信访机制 组织再造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6.02.007

Abstract There are basic and extended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workers in universities. In the new period,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is open and timely.So to effectively safeguard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there are three ways, from teachers, rights organization,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latform mechanism.

Key words rights; network petition; strategic reconstruction

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校园主体之一的教职工队伍,他们的稳定关系到教学秩序的稳定,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正常开展。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深化改革,完善教职工权益机制构成了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建构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正是本文所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1 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概念界定

一般意义上,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师法》中已经明确界定。但是包括教职工职业生涯阶段的不同以及个人自身发展需要的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下,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以重新界定。传统上认为,高校教职工在权益维护中是弱势的,是被管理的对象,因未能有效表达诉求以至于教校双方的矛盾加深。但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随着信息网络化在高校事务管理的运用和信息化办公的实践开展,这种观念已经不合时宜。诸如网络校长信箱的兴起,为教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且便捷的渠道。

通过对网络校长信箱问题的梳理,我们发现,高校教职工合法权益存在的分层分类,即教职工基本权益和拓展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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