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实证”历史学科素养的培养
2016-05-14徐凭跃
中国教师 2016年6期
徐凭跃

《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有这样的描述:“初步学会从多种渠道获取历史信息,了解以史料为依据来解释历史的重要性,初步形成重证据的历史意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逐步提高历史的理解力,初步学会分析和解决历史问题。”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史料”。史料是了解历史知识和研究历史时所用的资料。20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荣孟源先生把史料分为四类,一般被认为是较为全面合理的传统史料分类法,即书报类、文件类、实物类跟口碑类。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叶小兵教授提出,中学阶段学生的史学素养分为以下层级:第一,区分不同类型的史料,从获取的材料中提取信息。第二,认识史料的价值及作用,尝试利用史料作为证据。第三,利用不同类型史料的长处进行互证,做出合理的解释。第四,辨识史料作者的意图,恰当地运用材料,构建自己的叙述。因此,结合初中学生的特点,在这一阶段,学生能够达到认识史料的价值及作用,尝试利用史料作为证据这一点就可以了。那初一年级的学生有没有达到这个层呢?
我们对初一年级学生的史学素养做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知道史料分类的仅有20%,接触并阅读过史籍方面史料的学生只占10%,能够从史料获取知识来解决问题的仅占5%。尤其是对没有接触过历史学科的初一年级新生来说,基本谈不上史学素养。尤其是当学生史学知识不断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他们薄弱的实证能力,已严重阻碍他们对真正历史的了解,进而对历史的认识也开始混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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