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本土研究的意义
2016-05-14刘思甜
学理论·下 2016年6期
刘思甜
摘 要: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把市民社会从经济领域解放出来,并将其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对市民社会理论的巨大发展与创新。从葛兰西《狱中札记》一书中有关市民社会的理论出发,然后阐述其市民社会理论与黑格尔和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的差异性,从而能得出其理论对中国有关市民社会的本土研究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中国研究;葛兰西;《狱中札记》;市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B5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032-03
葛兰西在狱中写下的具有高度启发性与创造性的文本——《狱中札记》,展现了与之前黑格尔、马克思都不同的分析市民社会的视角。同时,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也为现在研究中国本土的市民社会提供了不一样的维度,以及提供了构建中国本土市民社会的另一种可能性。
一、对葛兰西市民社会概念的解析
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一开始就对市民社会这一社会形态下了一个断言:“在步入自主的国家生活之前,‘市民社会在历史上不可能存在。”[1]351这表明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是历史的产物,甚至是国家的产物。至于他所说的“自主的国家”,指的是与反封建神学统治兴起以来的市场经济的产生相一致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以在他看来,市民社会在市场经济出现之前是决不存在的,这与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产生的历史阶段的看法有很大的一致性。
其次,从该书中“市民社会无须‘法律约束或强迫的‘义务就能运转,但是照常可以带来集体压力,并且通过风俗的演化、思想和行为方式以及道德风尚等产生客观效果”[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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