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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探究

2016-05-14张新星

青春岁月 2016年6期

【摘要】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本次刑事诉讼法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修改的主要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立法机关希望通过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相关条文的修改,增加证人出庭作证率,解决书面证言在诉讼过程中泛滥的问题,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决,最终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关键词】新刑诉法;证人;出庭作证

一、新刑诉法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改革的原因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考察证人出庭的现状以及出庭率,结合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主要是因为证人出庭率低,致使诉讼效率降低,笔者认为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

1、“证人被害人化”,促使证人不愿出庭作证

证人因害怕自己在法庭上如实作证后,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而采取回避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证人被害人化”现象,对证人出庭作证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证人出庭率低这一问题。

2、证人出庭作证缺乏经济上的保障

刑诉法修改之前,我国对于证人因出庭作证所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并未规定予以补偿,实践中即使想予以经济补偿,也因为无法律的依据由哪个单位补偿也不清楚。作为证人,从自己的利益方面考虑,当然不愿为了别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花费不必要的开销。这一原因大大降低了证人出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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