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的探讨
2016-05-14张永科
中国绿色画报 2016年6期
张永科
【摘要】: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内容,它关乎着环保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影响着可持续发展。然而,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并不理想,制约了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文首先探讨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然后着重探究现代环境监察执法,具体分析相应的转变。
【关键词】: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理念;探讨
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场所,随着近几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生存环境和生态环境都受到了严重破坏。因此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国家和人民所重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则是一种直接、具体的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是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直接措施,而传统的环境监察理念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执法理念应向新时期开始转变。
1.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的简要介绍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开始只是征收排污费。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这十年中间,由过去单一的征收排污费扩展为三查两调一收费。从1997年到2001年,这五年之间,环境监察执法的主要任务是查处破坏环境行为,解决污染环境的问题。而从2001年以后,环境监察执法建立了以国家监察为后台,地方监管为方案,单位负责为目的的监察体制。
2.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工艺带给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新的使命。笔者认为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理念已完全不满足新时期执法的要求,严重制约着基层环境执法,应从接受新思想、新事物、新监察手段、新范围和新模式等理念上逐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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