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动之“花”完美绽放
2016-05-14王晓锋
教师·下 2016年7期
王晓锋
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浙江省天台县从2014年开始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通过两年多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教师交流问题浅谈笔者几点建议:
一、目的意义
教师交流是指在编正式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动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原则上随迁人事、工资关系的过程。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是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教师交流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有利于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实现天台县教育现代化。
二、目前存在问题
1.城区骨干教师辐射效果不佳
为让教师从城区学校到农村、山区学校,2014年6月,天台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交流条件,明确了在职称评定、岗位设置、考核、评优评先等待遇方面予以倾斜。但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以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城区龙头学校如果每年派出多名骨干教师,特别是初中学校,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校长不愿意“放人”;另一方面,由于家庭、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等因素,一些符合条件的城区教师不愿意交流。
2.薄弱学校教师交流意愿不强
实施教师交流,出发点就是让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山区学校起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传授经验,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山区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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