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族属及家族研究
2016-05-13刘卓异
殷都学刊 2016年1期
刘卓异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刘卓异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扶风庄白村墓葬出土的“伯”诸器与上海博物馆所藏传世《簋》当是一人所作,这组器物应当与“彔”和“彔伯”所作器物区分开。伯不是周人,而是殷遗民,其家族使用“”族徽。伯家族可能是专司武事的家族,商周之际臣服于周王室后被迁往周原。伯家族的政治境遇和文化特征都体现了典型的殷遗民特点。
关键词:伯;族属;殷遗民;家族








图1 上博《簋》拓片

图2 上博《簋》器形

图3 《段簋》器形



实际上,刘先生的这三个论据都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周人可以受殷文化的影响使用日名,殷人为什么不可以反过来受周文化的影响称自己的父母为“文考”“文母”或给自己起一个“伯雍父”的字呢?在周人处于政治上胜利地位的环境中,殷遗民的称谓和命名习惯受到周文化的影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譬如1981年西安普渡村西周墓出土的《禽鼎》有“禽作文考父辛宝鼎,亚朿”[17],这显然是一个殷遗民,但他也使用了“文考”的称谓。这样的例子在西周相当多。又如1975年岐山县董家村窖藏出土器群中有旅伯、此和伯辛父器[18],三者实为一人,旅伯为爵、此为名、伯辛父为字。《膳夫旅伯鼎》有“作毛仲姬尊鼎”,李学勤先生已经分析过此铭,这表明是旅伯娶了毛氏家族的姬姓女子,则旅伯一定不是姬姓贵族[19]。但他使用的字“伯辛父”却是典型的周人之字。





图4 殳

图5 锤斧

图6 有銎锯齿形兵器


图7 庄白墓《簋》器形














《贤尊》:唯十又三月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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