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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校企培养内容及其协调

2016-05-07谢莉花周静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4期

谢莉花 周静

摘 要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培训内容以“职业教育条例”为基础,职业学校教育内容以“框架教学计划”为基础。两个学习地点的培养内容在国家层面、机构层面和教学层面实现了协调一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校企协调的法律基础、协调机制、专业设置与更新机制、培养目标与内容设计、业务流程和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思想为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如何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职业教育世界与职业世界的对接提供了启示。

关键词 德国;双元制;企业培训;职业学校课程;校企协调

中图分类号 G719.5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04-0070-06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培训内容

(一)企业培训的内容基础:职业教育条例

在德国,企业是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体之一。德国只有25%的企业具有开展教育培训的资格,这类企业被称之为“教育企业”(Ausbildungsbetrieb)或“培训企业”。为了保障各类教育企业的培养培训质量,联邦职教研究所牵头各个职业教育利益主体,在国家层面建设各类教育职业(Ausbildungsberuf,或称为“培训职业”)及相应的职业教育条例(Ausbildungsordnung,或称为“培训条例”),为职业教育尤其是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统一的基础。依据职业教育法(Berufsbildungsgesetz,BBiG)和手工业条例(Handwerksordnung,HwO)制定的教育职业及其条例形成了整个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基石。同时,在职业教育条例的基础上,通过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Kultusministerkonferenz,KMK)所制定的“框架教学计划”(Rahmenlehrplan),也形成了职业学校范围内教育教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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