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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工伤责任谁承担?

2016-05-05

分忧 2016年5期
关键词:工伤保险投保工伤

问:员工入职时,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现员工发生工伤,由于其入职时提供身份证信息虚假,导致无法走正常的工伤报销程序,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根据职工提供的虚假身份信息,错误地以他人名义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投保对象仍为该职工,而非被冒用身份的人。也就是说,这个工伤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已经尽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不再有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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