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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经济建设中实践主体的利益悖论及破解

2016-04-21詹玉华

华东经济管理 2016年4期
关键词:生态经济悖论困境

詹玉华

(合肥学院思政部,安徽合肥230601)

[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6.04.009



生态经济建设中实践主体的利益悖论及破解

詹玉华

(合肥学院思政部,安徽合肥230601)

[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6.04.009

摘要: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发展生态经济是解决二者矛盾的重要途径。文章认为:在地方发展生态经济的实践中,政府、企业、公众这三大主体面临着自身的利益悖论,应通过改革政绩考核方式、促进循环生产、倡导绿色消费、统筹公平发展,破解政府的自利性与公益性、企业的逐利性与责任性、公众的生存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生态经济;实践主体;困境;悖论

一、生态经济内涵及发展意义

在漫长的农业文明时代,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主要靠自然的恩赐求得生存。人与自然处于低层次的和谐状态。到了工业文明时代,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但是不恰当的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人类的生存受到了极大威胁。20世纪30-70年代,以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的生态事件,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一系列的环境事件警示人们,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内在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是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相统一的过程。传统经济学和生态学各行其是,互不相干,传统经济学影响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危机。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第一次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生态经济是指在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思想指导下,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形成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经济体系[2]。生态经济包括经济与生态两个子系统,它促进了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是一种使经济与生态并重、双赢的经济模式,能有效地克服经济发展与资源约束、环境污染问题,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提供了新的思路。人们可以运用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把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内在地统一起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并通过生态链引发协同效应,从而实现经济的生态化、生态的良性化,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生态经济通过调节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生产过程、运行模式、消费方式的生态化,促使社会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我国的资源环境天然条件并不太好,人均耕地、淡水和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3]。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人均煤炭、石油、天然气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5.4%、7.5%[4],加上我国仍然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中期,钢铁、水泥等原材料工业所占比重较大,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还在延续,资源紧缺、环境空间有限成为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开始对资源、环境等问题进行新的思考。党和政府对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也高度重视,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极大地开拓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视野。习近平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5]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发展生态经济是解决二者矛盾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从生态经济建设的三大主体(政府、企业、公众)的视角,探讨地方生态经济建设的理论依据、实践困境与出路。

二、生态经济的主要理论依据

(一)物质循环理论

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有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劳动,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二是在资本主义这一特定条件下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变换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交织在一起[6]。物质循环是物质变换的特殊形式,集中体现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环节中。根据物质变换理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包括两方面内容: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人和人之间的物质循环。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化致使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发生断裂,当务之急就是要弥补这种生产造成的物质变换裂缝,使人类排放给自然的废弃物能够被自然环境降解、吸收和利用,做到无害于自然,确保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循环的实现,而生态经济建设则恰好能完成这个使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生态经济关系,是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关系的统一。按照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的“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的源头控制资源能源投入,制造出的产品能够被反复使用并尽量延长产品使用期,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尽可能达到物尽其用,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进行资源化处理,实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建立起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物质循环理论揭示了生态经济模式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了物质循环过程的正常实现,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协同理论

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哈肯1971年提出了协同的概念。一般认为协同理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子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二是系统从一种序状态到另一种序状态的转化过程中,其内部要素或子系统从相对独立的无序运动变为它们之间的相干作用,从而产生新质的过程[7]。系统通过协同作用而形成组织化、有序化的结构,从而使这种整体具备了一些新的性质和功能,所以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生态经济中经济、生态两个子系统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生态价值关系到宏观的、长远的利益,经济价值则是以利润作为衡量标准,追求经济效益的地方政府主要顾及当前和局部利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与环境的不平衡关系也日益激化。协同理论提供了正确认识事物内在联系的方法,揭示了经济与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用系统论的方法,把生态经济作为一个诸要素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整体来把握,有助于人们从全局视角来把握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内在统一。对系统内各要素进行统筹考虑,适时调整,促进系统内诸多要素的有机融合,使原本分散甚至相互抵触的组成部分转变成关系和谐的有序整体,推动生态经济系统各要素的综合利用,从而产生整体效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相对于传统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而提出来的,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很多,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下的定义较具代表性:可持续发展是这样的发展,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8]。这个定义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需要,尤其是将人们的基本需要放在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对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该理论的核心仍然是发展,但是发展必须遵循“公平性、持续性、共同性”三大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包括经济、生态和社会三个方面,生态的持续发展是基础,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条件,社会的持续进步是保障,揭示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人类既享有向自然环境提取和使用自然资源以养育自身的权利,又负有反馈自身能量以保护自然环境、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义务。人类应该努力追求消费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力求用最低程度的环境消耗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使人类世代在地球上生活下去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是其基本模式。可持续发展理论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自身需要和永续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社会。

三、地方生态经济建设悖论

(一)政府公益性与自利性的矛盾

政府是最有权威性来承担公共权力的组织,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它是不同社会主体差异化利益的共同诉求对象。政府以公共利益名义进行的施政行为,具有权威性、强制力和合法性。然而,现实中政府还存在着自利性,即具有为自身创造有利条件的特性。卢梭认为,“政府中的每个成员都首先是他自己本人,然后才是行政官,再然后才是公民。”[9]实践中经常发生公共利益式微而政府利益膨胀的现象,政府的这种利益悖论在生态经济建设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地方政府掌管着社会公共权力,在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10]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GDP的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仍是地方政府最突出的施政目标,在一些地区,自利性动机影响下的政府甚至与污染企业狼狈为奸,导致了公共利益的异化。政府是生态经济建设的推动力,由于受到自利性的制约,沦为了发展生态经济的阻力,必须在制度安排上,让政府回归到追求生态公共利益的轨道上来。

(二)企业逐利本性与生态责任的对立

资本增值是企业的核心目标,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实现资本增值的过程,往往也是对生态资源的消耗过程。因此,发展生态经济,需要企业做到节能环保(例如设计生产可降解、可回收、使用周期长的产品)。然而,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逻辑是,产品是为了消耗而被生产出来的,企业的发展依赖于产品的迅速更新换代,产品越快地被消耗,就越能轻易地被替代,只有不断地推陈出新,企业才能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更多更快地获利。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几乎成为企业在竞争中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企业拒绝使产品长寿,而这样做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同时,企业本应是生态经济建设的直接承担者,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却不愿意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耗费巨大的节能环保技术和清洁能源的开发中。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逐利性和政府的自利性构成了一种相互需要,污染企业往往会采取贿赂官员的方式规避污染环境带来的外部成本,造成了企业在生态经济建设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最终,市场上剩下的多数都是污染企业。

(三)公民生存与发展的冲突

公民的生存利益和发展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生存是发展的基础,发展是为了更好地生存,但是二者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存在对立的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前提条件,人们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资源消耗来实现。马克思认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清新空气、清洁的水、宜人的气候等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如果为保护生态环境而限制百姓消费,必定会遭到他们的抵制,因为生存是前提,没有了生存,发展便无从谈起。但是,作为社会个体,过度向自然索取就必然会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反过来又会影响人的生存。但既不能简单地用发展利益来剥夺人们的生存利益,也不能用生存利益去影响他们的发展利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获得发展的基础,但人们也不能总是停留在仅仅为了生存的层面上,人存在的价值是为了更高程度地实现自身的发展。社会发展最终要靠人来完成,处理好人的生存与发展之间关系是生态经济建设的核心问题。

四、生态经济发展路径

(一)改革政绩考核方式,促使政府的自利性与公益性合理兼容

政绩考核方式直接决定着地方政府官员的决策方向。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在评价政绩时,往往首先看GDP的增长,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选择中,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方式是地方政府在生态经济建设中不作为的重要原因。政府因缺乏内在的正向激励利益驱动而消极地代表公共利益;同时,负向激励利益因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而不断膨胀,政府工作人员受利益驱使而从事腐败活动,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应该改革政绩考核方式,建立正向利益激励机制,让政府回归公共性,从而促使政府切实推进生态经济建设。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如果在政绩考核中不计入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的消耗,中国经济的增长将是不可持续的。生态经济建设往往因为投资大,效益滞后,考评也难以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而不受重视。地方政府领导受任期制的影响,觉得斥巨资在发展生态经济方面进行投入,难以在自己任期内获得显著的效益回报,所以他们大多会投资于能立竿见影带来经济收益的短期工程,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在所不惜。在错误政绩观的指导下,生态责任的落实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加剧了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所以,必须抛弃现行的以经济增量和增速为中心的政绩考核制度,让那些为自己仕途而不惜牺牲生态利益、靠短期化政绩来捞取升迁资本的官员无机可乘。应该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更加注重生态效益指标的考评,加快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同时,实行差异化、人性化、弹性化的奖励机制,使政府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兼容。当然,建立生态责任终生追究等惩罚性制度、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约束政府某些自利性行为,也是促进生态经济建设的重要路径。

(二)促进循环生产,实现企业逐利性与责任性的统一

发展循环型生产方式,是企业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还可以再次利用,这一点对我们尤其重要。我国钢渣、粉煤灰、煤矸石等“三废”综合利用率低,分别只有84%、48%、38%,而国外最好水平能达到100 %,我国每年约有300亿元的宝贵资源被作为“三废”白白抛弃[12]。可见,资源的再利用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倡导互利型的生态文化,把企业视为人与自然之间能量循环的中介和承载者,使节能环保理念融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将保护自然环境看作是自己的分内之事,把生态保护的道德要求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首先,运用生态规律,构建“资源——产品——资源”的闭路循环生产流程,达到碳的低排放或零排放,构建企业内部微观循环体系。其次,模拟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传递方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通过产业的合理组织,把上下游共生关系的企业组织在一个园区内,建立企业间能流、物流的集成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即一个产业产生的副产品或废弃物能够作为另一个产业的原材料,形成循环型产业集群,使资源能源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建立一定范围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再次,在整个社会内部建立物质、能量大循环体系,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自然资源是有限的,然而一旦与科学技术结合,在某种意义上又是无限的。例如,核能的发展替代了大量的传统能源,合成材料的发展减少了大量金属的使用,新技术勘探使矿产资源储量不断增加等。科技创新与生态经济的融合,可以大幅度地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利用长链化与精细化。加大科研投入,突破循环生产的技术瓶颈,通过构建节约能源、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可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保证生态环境安全,改变我国目前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体系。因此,现代企业管理要体现出生态与经济的统一性,不仅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还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从而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三赢。

(三)倡导绿色消费、注重发展公平,破解公民生存与发展悖论

倡导绿色消费。人要生存就必须消费,而不恰当消费造成的生态危机,反过来又威胁到人的生存与发展。树立生态价值理念,重塑人们的利益观,倡导绿色消费,遏制不合理的消费需求,在源头上保障生态利益。绿色消费主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以减物质化或非物质化为手段,注重通过提高精神生活水平来获得幸福感,是表达需要和满足需要方式的彻底变革。第二,以适度消费为前提。认为人类的消费需求应维持在一定的限度内,既要满足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又要不能超过资源、环境所能承载的限度。适度消费的水平和内容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调整,力求避免出现消费不足或消费过度现象。第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消费来证明人自身价值的方式,直接导致了人的异化和自然异化,把人推向病态化、单面化的畸形发展道路。第四,以公平消费为基本原则,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种际公平。政府可以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鼓励绿色消费,用实际的购买行为去影响各社会主体,使他们在生态经济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重发展的公平性,关注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生态权利。由于中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客观上使生态问题在区域间的转移成为可能。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数据(见表1),2002-2014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以2006年为界限先增后降,经2011年小幅反弹后至2013年再次呈下降的趋势。但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却呈现出明显的不同,例如,北京2002年是19.2万吨,2014年降到8万吨;而同期内蒙古则从73.1万吨增加到131.2万吨。据“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公布的中国第一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水平的排名,排在高水平组首位的是北京,紧随其后的分别是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天津等6个省市[13]。可见,我国生态水平较高的地区都是比较发达的地区,因为发达地区有相对充足的资金用于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治理呈现出重城市、轻农村倾向,环境污染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有加速趋势。“贫穷是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和后果。”[8]很多欠发达地区的人们还挣扎在贫困线上,地方政府要兼顾多方面的投资,还无力集中更多的资源助推生态经济发展。在缺乏发展资源支撑的条件下,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就以一种相当粗放的方式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极其严重。

表1 2002-2014年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不能以保护生态为由来否认贫困地区人们从自然索取生活资料的权利,因为那样做的实质就是用发展利益去剥夺他们的生存权利;但是也不能让人们漫无边际地侵蚀生态环境,因为环境破坏了,反过来又会影响人们的生存发展。由于欠发达地区生态经济建设投入经费相对不足,污染企业产生的“三废”不经处理就随意排放,致使土地、河流遭到严重污染,对公众生命财产的直接威胁正在显现,甚至出现了骇人听闻的“癌症村”。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统筹区域、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激励投资者从事贫困地区生态经济发展,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经济的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让生态受益者付费,避免出现越保护生态越穷的现象。同步建设城市和农村生态产业,让社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公民尤其是贫困地区人群,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同步,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的统一。

追逐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个人、企业以及政府的利益是在生态与社会整合的系统中产生的,若缺少与自然的协调,就不能顺利地完成各自利益的获取。获取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它不是赤裸裸的掠夺行为,而应该是创新和创造的过程,人们在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要维护生态平衡,给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青山、净水。政府、企业、公众是生态经济建设的主体,分析三者在发展生态经济中的困境和出路,对于调动各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推动地方生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2]姬振海.生态文明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44.

[3]党的十七大报告解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EB/OL].(2007-11-25)[2016-01-10].http://cpc.people.com.cn/GB/67481/94156/105719/105720/6572141.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EB/OL].(2012-10-24)[2016-01-06].http: //www.gov.cn/jrzg/2012-10/24/content_2250377.htm.

[5]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23.

[6]钱箭星,肖巍.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循环经济引申[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94-101.

[7]赵丽丹.基于协同理论的生物产业发展系统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1(4):65-68.

[8]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王之佳,柯金良,等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4-10.

[9]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79.

[10]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31.

[12]朱鹏颐.强化生态经济建设中协同效应的构思[J].东南学术,2012(5):136-142.

[13]郝文斌.生态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J].北方论丛,2015(2):144-147.

[责任编辑:欧世平]

Interest Paradox of Main Participants of Practice and Its Solution in Ecologi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ZHAN Yu-hua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Department,Hefei University,Hefei 230601,China)

Abstract:Developing ecological economy is an essential way to re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which are not only against but also promote for each other.The paper holds that there is an interest paradox among the three main kinds of participants of practice: 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 and the public,in the practice of developing local ecological economy.The ways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include: reform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thods,promoting recycling production,advocating green consumption,coordinating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as well as finding solutions to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self-interest nature and public-serving nature of the government,between profi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enterprises,and betwee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Keywords:ecological economy;main participants of practice;plight;paradox

作者简介:詹玉华(1976-),男,安徽合肥人,副教授,研究方向:生态文明建设。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省级重点项目(SK2014A361);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Y2015D0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Y2014D77);合肥学院重点项目(14K10ZD);合肥学院优秀青年人才项目(16YQ16RC)

收稿日期:2016-02-01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097(2016)04-0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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