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慈善组织合法性的反思
2016-04-16王奇才
法治社会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律
王奇才
关于中国慈善组织合法性的反思
王奇才*
内容提要:慈善组织的合法性,不仅包括慈善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是否符合法律即慈善组织的合法律性,还包括慈善组织在意识形态、道德和绩效意义上的合法性等。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关涉到慈善组织的生存策略、行动逻辑和可持续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慈善组织的“组织合法性”,包括真正重视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增强其程序合法性等,也是当代中国慈善组织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慈善组织合法律性组织合法性慈善法
近年来,随着中国慈善组织的负面新闻不断出现,当代中国慈善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引起了公众、媒体和学者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合法性也是很多慈善组织的强烈诉求。慈善组织作为一个舆论焦点,成为了透视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一扇窗口,慈善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实际上也是当代中国此类问题的一次集中体现。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大致涉及以下三类问题:数量庞大的慈善组织没有或无法获得合法身份;1谢海定:《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载 《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部分慈善组织为了获得合法身份不得不做出某种变通,并引发了一些争议;2例如壹基金从中国红十字会独立之前,曾与中国红十字总会合作设立 “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以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的形式开展慈善事业。拥有合法身份的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某些活动是违法的,所违反的法律不限于规制慈善组织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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