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关系:一个简要的分析
2016-04-16罗莱特罗瑞坦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3期
文/罗莱特·罗瑞坦
公私合作关系:一个简要的分析
文/罗莱特·罗瑞坦

罗莱特·罗瑞坦:国际行政科学学会总干事
一、PPP的定义
Klijn和Teisman认为,PPP具有五大属性:其一,PPP是一种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存在于多个相互之间既无竞争关系也无层级结构的主体之间。其二,PPP必须包含公共和私人两个方面的力量。公共部门的合作或者纯粹市场商业联盟都不属于PPP。其三,这种关系长期存在。一般来讲,PPP合作关系会持续十到三十年。短期的外包合约不属于PPP合作。其四,这种合作能带来产品和服务的实际产出,游说和咨询并不在PPP范围之内。其五,对于风险,包括合作的成本和取得收益在参与者中平均分配。
二、PPP与公共财政危机紧密相关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PPP都与国家的公共财政危机联系在一起。这种危机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当政府投资基础设施资金不足时,PPP合作模式开始出现并成为一种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这种方案,私营部门不仅要参与公共设施建设,还要参与设计、投资、维护和日常运营。作为交换,政府保障私营部门在该项目上获得合理的收益。比如投资建设一座桥,私营部门可以征收过路费;如果建设一个污水净化设施,政府会批准一些小型的水商品生产线;如果是一个建筑项目,政府会支出一定的补偿费用。简言之,私营部门如果参与投资提供公共产品并满足了公共需求的话,就会得到一份长久的收入。
三、公私合作有多种方式
一种是合同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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