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施工企业“法人管项目”下的资金集中管理
2016-04-15孔世华
北方经贸 2016年1期
孔世华
摘要: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内部实行“法人管项目”的管理模式,但多数项目管理并没有达到“法人管项目”的力度,也没有正确认识“法人管项目”的意义。本文从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入手就“法人管项目”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意义,资金集中管理在“法人管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如何加强施工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及应注意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法人管项目;资金集中管理;施工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132-02
一、“法人管项目”的意义
“法人管项目”是目前建筑行业间普遍推行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是以法人单位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法人对项目的管理权,实现法人对项目的人力资源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物资设备集中管理、合同集中管理,提高法人对项目的集约化、模式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部作为临时派出的机构,受法人代表委派行使项目管理权。
推行“法人管项目”并非用一种新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代替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也不是简单的集权和分权的关系。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将项目实施的全部权利都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管制流程的相对独立性强,项目核算体系、资金管理体系完全独立,进而造成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权利过度集中,造成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不对等,资金的控制及企业的效益得不到保证。项目信息不能及时上传和共享,致使公司的决策管理层无法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管理流程、资金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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