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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表现性评价中学生角色的缺失与改革对策

2016-04-14殷瑛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8期
关键词:主体价值音乐

殷瑛

(湖南工业大学 音乐学院,湖南 株洲 410000)



论音乐表现性评价中学生角色的缺失与改革对策

殷瑛

(湖南工业大学 音乐学院,湖南 株洲 410000)

音乐表现性评价出现以来,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开发。但由于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的缺失,音乐表现性评价忽视了其中重要的学生角色,致使评价陷入新的误区,一直挣扎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之间。针对这些问题,音乐表现性评价的改革可以从开发音乐的评价任务作为学习任务、提高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投入、提供音乐表现的优质反馈和建议等三方面对策入手。

表现性评价;学生;音乐;评价改革

在实际的音乐课堂教学中,评价通常被表达为一个可观察、可量化的工具,将音乐表现(如钢琴、声乐)划分为音准、节奏、情感感染力、意境等要素,然后划分为二级、三级的指标,从而根据指标来评定学生的音乐表现。这种过分的工具化和技术化评估,其实已然失去音乐表现性评价的意蕴,沦为终结性评定的另一种形式。尽管人们敏锐地洞察到了“音乐表现性评价应有效地支持学生学习”,但学生似乎只是评价的对象、表格工具的执行者,未能完全体现出表现性评价“由教师给出音乐任务让学生参与其中,而教师则观察学生表现并给予及时指导,从而提升学生音乐表现”的内涵。音乐是一门表现型的学科,教师应在平时课堂上根据学生表现做出合理的评价,密切地关注每个同学,及时了解学生变化并加以正确引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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