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电视节目转型升级的叙事学解读
2016-04-13王甫
视听 2016年1期
□王甫
“互联网+”时代
电视节目转型升级的叙事学解读
□王甫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对于影视创作而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就是:从渠道为王到用户主导的时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报纸、影视、网络不断推陈出新,特别是电视新闻、综艺节目、电视剧和纪录片等电视节目叙事形态也在悄然发生改变。本文运用叙事学的相关理论,从叙事模式、叙事人物、叙事策略等三个方面来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中国电视节目转型升级的规律,以期对中国电视节目不断改革创新提供一种积极的思考。
一、叙事模式:“多元化”视角,多平台播出,多样态展示
近些年,电视节目制作中出现了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叙事手法比较单一和陈旧。要做到电视节目的转型升级,不能因循守旧,照搬旧模式,而是在原有基础上采用“多元化”的视角,多平台播出,多样态展示的叙事原则。在叙事学中,所谓叙事视角,就是指“文本表达出来的对世界的角度、程度、层面和方式。”①在“互联网+”时代,为了满足受众千差万别的收视需求,采取不同的叙事视角已经成为了电视节目转型中的趋势,而电视平台与网络平台联动的多平台传播格局,也进一步扩大了电视节目播出平台的种类,使电视节目的形态呈现出了异彩纷呈的态势。
法国叙事学家茨维坦·托多罗夫曾说过:“在文学中,我们从来不曾和原始的未经处理的事件或事实打交道,我们所接触的总是通过某种方式介绍的事件,对于同一事件的不同视角便产生两个不同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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