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近代文学上下限、分期的反思*
2016-04-13孙之梅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孙之梅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对中国近代文学上下限、分期的反思*
孙之梅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中国近代文学研究长期以来过分依赖历史学科,突出地反映在关于近代文学上下限与分期问题上。近代文学的上限依据近代史确定为鸦片战争发生的1840年,这一上限导致两方面的弊端:一是近代文学研究范围不明确,为了实现文学史家的叙述目的,策略性地挪移作家位置,如龚自珍;二是有重要地位的文学现象、文学流派被割裂,如宋诗派、桐城派。近代文学的分期也是如此,目前的几种观点无不是近代史或依据社会思潮或历史大事件分期的翻版。作为文学史,放下自己的文学立场,把文学现象的选择、描述、解释作为贯彻其历史学科政治判断与价值取向的过程。有鉴于此,前人关于近代文学上限为“嘉道之际”的观点值得重提,近代文学的分期,依据文学演进的历程,分为道光、咸丰、同治半个世纪为前期,光绪、宣统、民初半个世纪为后期。近代前期经世派、宋诗派和以梅曾亮、曾国藩为代表的桐城派得到完整展现;近代后期,一方面是传统文学的结穴,另一方面则是新文学的萌生,二者的消长预示了文学的走向。
关键词:近代文学上下限;近代文学分期;文学史观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6.01.008
近代文学与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学科并列,直接受益于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近代史的上下限与分期问题,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八九十年代的讨论,其中一些观点被近代文学史研究者所借鉴,形成了近代文学关于上下限、分期的几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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