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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布局视域下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蕴——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重要讲话精神

2016-04-13房广顺邱玥

关键词:小康社会依法治国法治

房广顺,邱玥,2

(1.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036;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团委,辽宁抚顺113001)

整体布局视域下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蕴——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重要讲话精神

房广顺1,邱玥1,2

(1.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036;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团委,辽宁抚顺113001)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子孙万代计、为当代中国长远发展谋的顶层设计。从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整体地位作用看,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健步前行的引领与规范;从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互关系看,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战略目标的保障与支撑;从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互关系看,全面依法治国是改革和党建的基础与依据。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引领与规范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由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四个方面内容组成的。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看,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是必不可少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中国人民的伟大梦想成为现实的“鸟之两翼”,也是重要保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保证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来看,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改革目标和治党目标发挥着引领方向、规范行为的重要作用,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保障。

一、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健步前行的引领与规范

当代中国的深刻变革正处在新的历史转折点上,党领导人民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社会的深刻变革既表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决定性阶段,也表现为中国的改革历经三十多年的前进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这一特别重要的发展阶段上,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发展又面临诸多深刻矛盾。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化解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进而实现社会和谐,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和规范。在这一中国发展的关键阶段上,只有法治的引领和规范,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引领与规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有机统一已成为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作为中国人民共同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由宪法确认,并得到中国人民的高度认同。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是教育的问题,更是法治的问题。教育可以使人民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同,解决知与行的统一问题。法治则是规范和约束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行动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得到宪法确认基础上的最大公约数。全面依法治国以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必须遵循的发展道路,把道路问题从一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升为法律问题,获得了更高的地位;全面依法治国以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地位,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法治的表现和要求;全面依法治国以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人民遵法守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强调和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的引领与规范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阐述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社会,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全面发展的社会。随着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的认知不断深入,对中国国情的认知不断准确,对中国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更加清晰。随着理论认识的深入,对实践发展的把握也更加科学。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的科学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论断、关于“五大发展理念”的科学阐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推向新的历史高度。全面依法治国在两个层面进一步引领和规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把总布局上升到国家法律地位,获得了法的确认,实现了中国人民在法治基础上对总布局的思想一致;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把贯彻总布局的要求提升为法治行为,要求按照法治原则和法治标准规范总布局的内容、落实总布局的步骤。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引领和规范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到2050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时使我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而使中国人民富裕起来、使国家强盛起来、使民族振兴起来。这一总目标已经成为中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共同思想基础。总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极其艰巨的任务,在实现总目标的进程中必将遇到难以想象的困难与问题。如何确保总目标的进程不走样?如何保证总目标的动力不衰减?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表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总目标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也是动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法治保证。

(四)全面依法治国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了引领和规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情况出发,提出了实现我国“十三五”发展目标必须坚持的“五大发展理念”,即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这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标志着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习近平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2]。全党和全国人民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深化改革、协调前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规定了“五大发展理念”的行动纲领和战略指导的地位与作用,为“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法治要求,奠定了法治基础。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和基本支撑

作为完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举措,二者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整体。自从20世纪80年代提出小康目标和开展实现小康的伟大行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成为中国人民共同的目标追求,成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成为国际社会了解和判断中国当今发展和未来走向的关注焦点。由此,能否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成为国内外对我们党、我们国家、我国人民的智慧、意志、能力的考量与判断。怎样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法治是基本保障和基本支撑。全面依法治国的作用,集中表现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3]。

(一)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确立和各项要求的提出,是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结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使人民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是人民的权利。保障人民的权益,归根到底就表现在能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对人民权益最本质的保障。有了法治的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仅是人民共同的思想认识,而且是法治确认的人们共同遵循的行动准则,更好地把人民的期待变成党领导下的共同的行动,更好地把人民的希望变成共同奋斗获得的生活的现实,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以及共享发展成果的权益。

(二)用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本质特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以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人的崇高道德品质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形成公平的规则,人们的权利、机会才能获得公平的待遇;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确保党和政府各级组织的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决策、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

(三)用法治提升工作效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具有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状态。效率的基本前提,是良好的工作技能、科学的工作机制、崇高的职业理想。效率的基本保障,则是浓郁的法治氛围和严格的法治约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任务十分艰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紧要阶段,人们的思想压力和工作压力都很大,希望有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促进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无可厚非。但不能错误地把全面依法治国同提高工作效率相抵触。有人错误地认为法治捆绑了手脚,说什么“要依法就无法完成工作任务,要完成工作任务就无法依法”,丝毫不把法治放在眼里。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认识。实践证明,法治是有效的治理方法。依法、执法、守法,才能给干成事业提供良好而宽松的环境,才能很好地解决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从根本上提升工作效率。

(四)用法治促进国家发展

法治,体现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治,也引领和保障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为,法治引领国家发展的方向,规范国家治理的行为,汇聚爱国兴邦的力量。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能做到“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合力,把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4]。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利益关系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改革的不断深化使每个人都处于利益调整之中,这就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需要思想发动,也需要法治规范。全面依法治国,从法治理念、法治尊严、法治信仰的高度,把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富强的要求凝聚在法治规范之下,形成促进国家发展的合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支持和重要保障

法治和改革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呼唤全面依法治国。相对于改革大计,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5];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是“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改革是“破”,法治是“立”,二者统一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之中。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从而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使各方面改革始终获得法治的保驾护航。

(一)全面依法治国有助于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

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稳固的生产关系和管理方式,离开法治就难以保证改革的性质和改革的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基本环节,通过这四个基本环节的建设与强化,形成良好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氛围,使法治意识得以深入人心,法治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从而提高党和政府立法、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规深化各领域的改革。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以法治思维认识和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以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保证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落到实处。

(二)全面依法治国能够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做到于法有据,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本经验。一方面,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没有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就缺乏明确的方向和行动的规范,完善立法就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法治保证,使改革举措获得法治支持;另一方面,改革方案的设计、改革措施的出台、改革任务的推进都要以立法为先,实现改革方案和立法方案的顶层设计的有机统一,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有利于提出切实可行、依据充分的改革举措,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加大,把法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布局当中,一体筹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就给改革安装了安全的阀门,疏浚了畅通的渠道。

(三)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推动法治领域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健康发展

法治领域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法治领域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是涉及到其他改革能否获得法治支持和法治保障的重大问题。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和部署了法治领域的改革,明确了法治领域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这本身就提供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法治领域的改革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其一,法治领域的改革涉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领域,涉及面广,触及国家治理的核心部门,它的推进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都具有示范作用和保障作用。其二,法治领域改革的主体主要是公检法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因涉及切实利益,易于形成看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困扰等问题,甚至还会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出现讨价还价的情况,因而改革难度大,影响深远,需要走顶层设计的道路。其三,法治领域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直接影响到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如果不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就无法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为法治领域的改革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原则,指出了路径,必将以法治领域的改革带动全面深化改革。

(四)全面依法治国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身处改革的前沿,他们的理念和做法,直接影响到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结果。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提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5]52根据这一要求,我国建立了包括宪法宣誓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将实施多年的“法制宣传日”提升为“国家宪法日”等等。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容与要求,这些原则规定和重大举措,旨在提升宪法权威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检验和规范,在他们的带动下必将产生广泛而良好的社会效用。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依据和重要支持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质统一、辩证统一的关系。所谓本质统一,表现为法治和治党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都是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和重要条件,是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事业蓬勃发展的两翼,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得以实现不可或缺的助推力。所谓辩证统一,表现为法治和治党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两个方面和两个任务,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之间也存在相互促进和相互保障的关系。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的角度看,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依据和法治保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一)全面依法治国为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法治保证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有的人认为,强调依法治国是对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削弱,甚至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否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坚持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且是在法治基础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有的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实质上是否定党的领导地位,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是为否定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制造的命题,是混淆正确与错误、真理与谬误的错误言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谁否定谁,而是共同作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其中,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是根本保证;另一方面,理清二者的关系,确定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又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关系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6],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作为执政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必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在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情况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依法治国为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提供了法治环境和法治条件

全面依法治国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为党规与国法的统一提供重要前提。国有国法,党有规矩。作为拥有8 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如果没有统一的章程和严格的规矩,就不能形成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力量,就不能实现治国理政的目标。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内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但是,党内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并由此带来不良作风的蔓延,其社会环境因素就是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氛围不够浓郁。全面依法治国从国家和社会层面形成了良好而浓郁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对党内规章的健全与完善,对党内规章的严格执行和党内规矩的严格遵循,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

(三)全面依法治国提升了党章对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的根本约束的作用

要使党章成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依循。“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7]党章对党员和党的组织是一种刚性约束,必须不断提高党章在党内的权威,成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党内规矩。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国家和社会治理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员和党的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执政权,在党内事务中就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行使党员对党的权利与义务,而且首先在党内依规依纪行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全面依法治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整肃党内风纪、纯洁党的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作为执政党,最大的风险来自内部,尤其来自于少数无视党纪国法、个人私欲不断膨胀的党员干部。把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个人私欲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曝光在法治的阳光之下,就使他们没有了藏身之地,就处于全党和全体人民的监督之中,就要受到法治的惩处和制裁。对于执政党来说,腐败是一个顽疾。因为执政,党员干部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如果思想松懈、意志萎靡,就不能很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就可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而损害人民的利益。腐败问题仍然是党内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8]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并使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是防止和惩治腐败的科学而有效的方法。习近平指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9]有了法治的保障,有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取得预期的成效。

五、子孙万代长远发展的顶层谋略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的提出和通盘谋划、科学部署,既是解决当前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突出问题的战略决策,更是立足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所作的深谋远虑和长期思考。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有机统一,强调在开展当前工作和完成现阶段任务的同时,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和长远理想,把当前的工作和最终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不切实做好当前的工作,党的事业就没有根基;不牢牢把握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就会失去理想信念,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当我们深刻认识和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的同时,更要深刻认识和切实领会全面依法治国也是立足长远,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全面依法治国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所谋。根据我们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步走战略构想,要在2020年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清晰可见,当前正处于决胜阶段。有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就积累,有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的团结奋斗,这一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但是,这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阶段性目标,还要在2050年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2020年以后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必然经历更加难以预料的风险和困难,我们的道路将更加曲折和艰辛,如果不能早为谋划,就难以应对各种风险,就难以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理想。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的突出特点,是基于长远和稳定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不是通过应急的政策措施,而是通过长期起作用的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使子孙后代在稳定的法治框架下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民族的理想。

跳出“历史周期率”要从法治做起。兴衰起落,周而复始,这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是统治者难以逾越的兴衰怪圈。毛泽东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对这一“历史周期率”做出了科学的解答。有没有民主、是否实行真正的民主,是能否跳出这一“历史周期率”的根本性问题。中国历代统治者没有跳出“历史周期率”,在于中国古代缺乏民主制度,缺乏民主作风。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解除“历史周期率”的困扰,就必须依靠民主。深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邓小平对跳出“历史周期率”作了进一步的回答,提出了“领导制度、政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战略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0]的重要论断。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科学思想,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这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和不断创新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从民主到制度再到法治,这一思想发展脉络深刻揭示了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民主、制度、法治三个方面是统一的,在治国理政方面具有质的同一性。但是,三者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相对于民主和制度而言,法治更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权威性,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一大法宝,是为子孙万代长远发展的顶层设计。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2]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J].求是,2016(1):3-10

[3]习近平.二○一五年新年贺词[N].人民日报, 2015-01-01(1).

[4]习近平.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和保障[N].人民日报,2014-11-03(1).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1.

[6]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22-23.

[7]宋煦冬.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5-01-14(1).

[8]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17.

[9]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N].人民日报,2013-04-21(1).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Implications for Overall Law-based Governance under the Strategic Blueprint——Learning from Xi Jinping's Important Speeches on the Strategic Role of Law-based Governance

Fang Guangshun1,Qiu Yue1,2
(1.College of Marxism,Liaoning University,Shenyang Liaoning110036;2.Committee of Youth League,Liaoning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and Chemical Technology,Fushun Liaoning113001)

Overall law-based governance is the overarching planning launched by CPC aimed at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China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future generations of the Chinese nation.In terms of its role in the Four-Pronged Strategy,it leads and regulates china's steps forward in an era of profound socials changes.In terms of its relations to the goal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it provides guarantee and support for achieving such strategic goals.In terms of its relations to deepening reform and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it lays the foundation and basis for the reform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

Xi Jinping;overall law-based governance;strategic blueprint;lead and regulate

D 61;D 920.0

A

1674-5450(2016)03-0001-06

2016-02-16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L15ZDA005);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5BKS007)

房广顺,男,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整体性与理论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张立新责任校对:杨抱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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