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
2016-04-12杨晓峰
商洛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杨晓峰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试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
杨晓峰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并且呈现出疑难复杂的特点,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很难全面掌握诉讼中遇到的专业技术知识,常常出现审判困难的现象。因此,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业技术问题成为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关键。本文介绍了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专门性问题的相关制度的现状,即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和大陆法系的鉴定人制度。在分析了我国法律对于有专门知识的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主体资格、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法律效力等方面为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提供了理论框架。
知识产权诉讼;专家证人;鉴定人
一、引言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加且与新兴科学技术紧密联系的现状,法官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的了解,故会影响处理案件的效率和适用法律的准确率。为解决诉讼中的专业技术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是专家证人制度,该制度有帮助当事人和法官更好的了解案件事实的积极作用,但存在对专家证人主要任务定义不明,专家意见缺乏中立性和科学性,降低诉讼效率等方面的缺陷。本文旨在研究各国专家证人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分析缺陷,完善不足,在引进该制度的同时使之适应我国的国情及实际情况。
二、知识产权诉讼中专家证人制度的现状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是专家证人制度,专家证人由当事人双方委托,这主要是基于英美国家当事人注意的诉讼模式,在庭审中担任专家证人的人只需经验丰富或通宵相关技术,并没有任何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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