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未来构建
——以京津冀地区为分析视角
2016-04-11杨梦莎朱京安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文 杨梦莎,朱京安
(1.2.南开大学,天津 300350)
我国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未来构建
——以京津冀地区为分析视角
文 杨梦莎1,朱京安2
(1.2.南开大学,天津 300350)
目前,京津冀等地区大气污染呈现出区域群落污染效应,而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属地化的治理模式收效甚微,亟待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大气污染区域治理的长效机制。区域治理理论较之于区域行政理念更契合大气污染治理需求和环境法的发展方向。按照区域治理的理念,京津冀大气污染区域治理应当加强区域间协同合作,建立由政府、企业、公共机构、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构,并综合运用法律、市场、公众参与等多元治理手段,实现从“地方”到“区域”、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京津冀地区 大气污染 区域治理 区域行政 治理机制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气污染呈现出多污染物共存的复合污染特征,并由局部污染向区域性污染迅速扩散。空气的流动性促使大气污染跨越行政区划范围无序蔓延,形成区域性污染效应。近年来,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经济发展。京津冀等地区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到100天以上,且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同步性特征,成为“一损俱损”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重灾区。[1]大气污染防治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带来了严峻挑战。[2]大气污染的区域效应导致传统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的属地化的传统管辖治理模式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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