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的路径选择
——从管制到合同
2016-04-11杨靖文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管理
文 杨靖文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科研管理的路径选择
——从管制到合同
文 杨靖文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以管制为特征的传统科研管理模式不符合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规律,根本原因在于科学研究与一般行政任务不同,科学技术发展的主体间性关系为合作、同盟关系而非传统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间的管理关系。在行政任务多元化与治理方式多样化的驱动下,以“合同”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才能满足以“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发展目标。
科研活动 科研管理 科研合同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统一的科学研究工作系统,是由中国科学院、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四个方面组成,发展至今,企业、政府研究机构、高等学校成为科研活动的主要承担者。1978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以来,我国科学事业的春天来临,全国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逐年增高,其中高等学校经费投入总量也逐年递增占据R&D经费的8.8%左右。当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领域存在创新不足、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产学研转化不畅、科研诚信失范、科研经费乱象等问题。究其缘由,是追求独立之人格与自由之精神的科研工作者道德沦丧还是科研管理制度出了问题?本文拟以高等学校这一介于企业与政府研究机构法律地位之间的科研主体作为分析对象,以期揭示科研管理失效与科研不端行为的症结,探索符合高等学校科研活动规律的治理方式。
一、分析:作为行政任务的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一种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增进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知识的创造性智识活动,它旨在繁荣科学技术并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与公共福利。……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