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法院改革综述
2016-04-11张步洪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改革
张步洪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726)
2015年中国法院改革综述
张步洪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726)
摘要:文章从规范、政策、实践多个层面择要回顾了2015年党和国家在法院改革方面推出的重大举措,提炼出有关改革文件中的重要创新点,介绍了一些地方在改革探索中具有样本价值的做法。
关键词:法院;审判;改革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总要求,统筹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确保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审判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限于篇幅,本文从规范、政策、实践层面择要归纳一年来法院改革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审判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法发〔2015〕3号)(下称“四五改革纲要》”)第4 8条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探索推动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一)法官员额制改革
员额制是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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