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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与知情权的互补、冲突与制衡

2016-04-11刘越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刘 越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701)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互补、冲突与制衡

刘越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701)

摘要:通过对公民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分析和讨论,阐明了隐私权和知情权的互补关系与冲突,以及在产生冲突时法律应如何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和解决相关问题。在借鉴他国对相关问题解决的案例和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两种权利制衡的关键是建立和谐统一的立法、定义、规范,以及阐明对公平原则,公共利益平衡原则的评判标准。

关键词:隐私权;知情权;个人信息;信息公开;制衡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公开更加便利。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立法。公民的隐私权与知情权被称作是与国家权力制衡的两种保护模式。从表面上看两种权利存在着一些冲突,知情权保障公民知悉政府所公开信息的权利,而隐私权保护着公民被政府或其他机构掌握的个人信息的收集,查阅和使用。因此相关的法学研究中对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已有较多讨论。并对消解相关冲突的方法和制度提出了许多建议。①翁国民、汪成红:《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浙江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张义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研究综述》,《理论观察》2013年第8期;刘友华、何振:《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隐私权保护》,《社会科学家》2005年第8期。这些建议较多的是提出了一些相关法治平衡的原则如人权保护原则,利益衡量原则,可克减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等,也有作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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