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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生猪及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情况的现状与建议

2016-04-05周美君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畜牧兽医站

兽医导刊 2016年17期
关键词:涪陵区兽医局肉品

周美君/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畜牧兽医站

涪陵区生猪及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情况的现状与建议

周美君/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畜牧兽医站

一、涪陵区生猪及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现状

1.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依照重庆市统一部署,区政府于2014年3月4日组织召开协调会,区编制委员会将区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到区畜牧兽医局,但至今无行政编制、品质检验设备(检测有害物质、注水等)和经费划转到区畜牧兽医局。经区畜牧兽医局党委研究暂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履行涪陵区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责,临时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2.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及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区商务局档案资料显示:2012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完成后,请市商委在涪陵区举办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有42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加上2012年3月在长寿培训了品质检验人员12名,全区共有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4人,其中40岁以上37人,高中以下学历40人,学历偏低。调查显示,4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中(有6个机械化屠宰场,2个半机械化屠宰场),桂楼、宏吉屠宰场11名品质检验员在开展品质检验工作,出据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其余屠宰场(点)均未实行品质检验工作。原因是绝大部分屠宰点无人管理,无设备及相关品质检验制度,品质检验也流于形式,检验手段主要根据肉眼感官检查,检验设施设备和手段缺乏,检验结果主要根据检疫人员的检疫结果才盖品质检验印章。

按有关文件规定“瘦肉精”的检测由企业按照5‰比例抽检,因此项工作技术要求高,检测试纸贵,成本高,导致在区商务局监管期间,全区42个屠宰场(点)的“瘦肉精”自检工作一直未展开。区畜牧兽医局按比例实施监督检查。

2013年,全区生猪42个生猪屠宰(点)屠宰生猪约27万头,其中机械化屠宰场(6个)屠宰约18万头,36个屠宰场点屠宰9万头。收取代宰服务费屠宰场(点)30个(区发改委审定可收取代宰服务费11个)。代宰服务费标准不一,机械化屠宰场有的收取50元/头,有的收取21元/头,手工屠宰场收取25元/头或30元/头。绝大部分屠宰企业未参与生猪及其产品的经营活动。导致屠宰场内经销商过多,生猪价格主要由肉品经营户控制。

2012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结束后,针对城郊附近的牛羊分户屠宰肉品质量得不到保障问题,区商务局联合了工商、畜牧等有关部门规范涪陵区的牛羊屠宰,统一到桂楼集中屠宰。但是,2013年5月,由于屠宰户在屠宰牛的过程中注水被相关部门查处,牛羊定点屠宰被中断,至今未恢复定点屠宰。目前,涪陵区牛肉供应主要来自主城区、南川、武隆等。家禽定点屠宰一直未实行。

3.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情况。

一是建设资金的扶持。对于屠宰企业的建设和改造升级,中央无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仅在用地方面可提供公益性土地划拨,费用有所减免。二是在环境保护方面没有扶持政策。目前仅有桂楼、宏吉、双骏、兴牧、宏磊5家屠宰企业环评符合要求(鼎立屠宰场2013年以前是通过了环评,今年该屠宰场增加了白酒生产线而未申报环评)。其余均因环保投资大、运行费高而环评达不到标准,勉强维持生存。三是无害化处理资金的扶持。目前,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损失补贴财政补助资金共880元/头(处理费80元/头、损失补助800元/头)由中央、区两级财政分担(主城九区外区县财政承担40%)。申报程序为屠宰场每月按实际无害化处理数上报区动监所审核,区畜牧兽医局和区财政局审定,年终报市农委。2013年全区6个机械化屠宰场申报补助473头、补助金额41.62万元。因国务院职能调整,屠宰监管工作由商务部调整到农业部等原因,目前为止,区上配套资金暂未落实兑现。手工屠宰点病害猪损失、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政策还未落实,急需研究解决。

二、屠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移交后,人员编制,设备及经费未与之配套。一是涪陵区屠宰监管职能于2014年3月4日以区编委〔2014〕31号文件移交给我局。虽然职能职责移交了,但区编委并未给区畜牧兽医局增设行政编制,区财政也未落实工作经费。二是2013年定点屠宰场整改经费补助未全部兑现(当时区政府出台政策、建设达标的屠宰场,区政府补助每个场1万元),只有32个屠宰点兑现了补助,还有10个屠宰点在规定时间内未改造、达标就没有得到补助,现在已改造达标的特别是罗云屠宰点业主因经费补助问题,多次向兽医局上访,问题难以解决。

2.个别乡镇私屠滥宰现象相当严重。

2012年,全区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南沱、清溪、罗云、李渡等乡镇(街道)虽然取得定点屠宰资格,但由于屠宰点未建成或其他原因,私屠滥宰现象相当严重。南沱屠宰场建设之前得到区商委、南沱政府认可,但今年区国土局对该屠场调查发现属违规用地(属基本农田),现停止营运。罗云屠宰场业主因商委经费补助未到位迟迟未完工。李渡屠宰场辐射区域不广,距离较远的石龙、韩龙、黄草山等地屠工不愿意到该点宰杀,也未运行。清溪、珍溪、龙桥虽然有定点屠宰点,也存在私屠滥宰的现象。

3.政策扶持不够,行业管理欠规范。涪陵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人员多数为原食品站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小型屠宰点未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多数屠宰点为原食品站经营场所屠宰场,因城镇建设扩张后多数被新居民区包围或距离不符合现行防疫、环保法规要求,面临规划搬迁而无资金困境,原有土地资产有的属于国有资产划转困难;为解决食品站下岗职工就业,屠宰企业靠微薄的代宰费维持难以为继,硬件投资不足,屠宰设施条件差,环保投入、无害化处理设施、“瘦肉精”检测、检验人员、肉品品质检验设备等严重缺乏。

4、个别屠宰场(点)存在用地违法、未取得屠宰资格问题突出。

江北农科所屠宰点存在诸多问题被举报,江北办事处在未向任何部门请示重新设点建设了新屠宰场,存在取得屠宰点资格问题。荔枝聚云屠宰场2007年通过区多个部门审核批准在涪陵区荔枝办事处乌江村筹建新屠宰场。但2008年荔枝办事处将该用地在没有告知聚云屠宰场的情况之下,租借给涪陵民爆公司使用。而聚云屠宰场现在是租用民房从事屠宰经营,存在严重的扰民、污染等问题,是当前必须取缔的不合格的屠宰场。南沱新建成屠宰场在2013年经过区商委、南沱政府认可又属违规用地。这些问题矛盾突出,需要区领导研究解决。

三、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建议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履行好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职责,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攻坚破难,维护我区畜禽产品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1.区政府针对目前因职能调整带来的诸多问题,尽快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比如荔枝聚云屠宰场搬迁、南沱屠宰场违规用地、江北新建成屠宰场的取得资格、李渡增设屠宰场等问题。

2.尽快明确区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完善办公条件和管理手段,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2012年清理整顿中还有部分屠宰场未得到区政府定向补助和2013年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等遗留问题。建议区级财政部门将“瘦肉精”等监测试剂费用纳入预算,减轻屠宰企业负担,以便落实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3.对小型的屠宰点按照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适度调整,有序推进淘汰机制。2012年,区商务局对全区生猪屠宰企业定点时,仅从便民保供给出发,没有综合考虑环保,扰民等因素,导致部分乡镇屠宰点被群众投诉、举报。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36个乡镇生猪屠宰点重新进行清理和调整。通过“关、停、并、转”多种方式,引导促进小型屠宰企业转型,对重新验收不合格的屠宰点仅承担配送、经营、中介等多种模式,拓展服务肉品流通环节,促进小型屠宰企业的发展。

4.稳步推进牛羊、小家畜禽定点屠宰。

一是可以依据屠宰量大小,分级管理。分区域或在集贸市场内实行集中屠宰、分区销售模式,适当照顾群众消费习惯,需要稳步推进。家庭作坊式小家畜禽屠宰点必须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屠宰加工中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违者依照相关法律处理。二是依照“浙江模式”,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市场,禁止在集贸市场内屠宰畜禽,设立大型牛羊、小家畜禽定点屠宰场,集中检疫检验,屠宰场负责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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