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文化对依法治国的影响分析
2016-03-29敬菊华彭春霞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敬菊华,彭春霞
(重庆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5)
儒家传统文化对依法治国的影响分析
敬菊华,彭春霞
(重庆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5)
摘要:儒家文化对依法治国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为政以德”有利于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民贵君轻”有利于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无信不立”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内圣外王”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而“人治”易滋生权力腐败,“性善论”不利于完善的法律体系建设,“亲亲为大”不利于法律权威的树立。
关键词:儒家文化;依法治国;影响
春秋时期,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孔子提倡仁政,提出“以德治国”、“内圣外王”等治国思想。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仁政思想,反对暴政,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政治理念。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范型或思维范型,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直至今日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发掘出能够为现代社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的内容成为儒家文化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冷静思考儒家传统文化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厘清儒家传统文化对依法治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把儒家传统文化与现代中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更好地结合起来,一方面使中国儒家传统文化能在现代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使依法治国方略找到历史依据,使之更好地扎根于中国这片热土。
一、儒家传统文化与依法治国的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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